問題詳情

630關於公物之敘述為錯誤?
(A)公物在公法之目的範圍內,一般而言不具有融通性
(B)債務人所管有之公物,如屬於推行公務所必需或其移轉違反公共利益者,債權人不得為強制執行
(C)公物因提供於人民共同使用,其所有權皆屬於行政機關
(D)道路、河川等公共公物之利用,若超出道路等使用目的範圍而為特別使用時,須經公物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5294
統計:A(1),B(4),C(25),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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