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已離婚,僅有一成年子乙。甲積欠丙 50 萬元、丁 100 萬元之債務,乙亦知情。甲於死亡時留有財產 90 萬元。乙依法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債權人丙向乙請求清償,乙給付丙 50 萬元,嗣後債權人丁向乙請求清償時,乙將僅餘之 40 萬元給付丁。試問:丁得向乙或丙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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