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當事人申請裁決,經裁決委員會開會通知,最低幾次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即視為撤回申請?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6667
統計:A(4),B(53),C(14),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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