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根據民國 103 年 6 月 18 日修正的《教師法》第 17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教師的義務?
(A)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B)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C)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D)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