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台北公司於辦理民國97年度營利事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申報營業收入淨額為10,000,000元、營業成本為9,000,000元、營業費用為1,000,000元、非營業收入為200,000元、非營業費用及損失為600,000元。假設該業別之同業淨利率標準為10%,同業毛利率標準為25%。該公司於稽徵機關調閱帳簿憑證時已依限提示全部帳簿憑證,並經查核相符,
362.(※) 台北公司課稅所得額應為若干?
(A)1,200,000元
(B)-400,000元
(C)600,000元
(D)1,100,000元。(所83)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8148
統計:A(9),B(101),C(17),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際運輸等事業、稅率、計算、稅法所稱「核課期間」之意義及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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