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小立、小香與小優三人討論怎樣的教師行為表現,可以依法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小立提及「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小香認為「確認有性騷擾行為,且情節重大」、小優則說:「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試問若根據教師法,下列描述何者正確?
(A)教師若有小立與小香所提的行為表現,依教師法可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教師若有小優所提及的行為表現,必需接受正向管教訓練、提出教學改善計畫,但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B)教師若有小立、小香與小優三人所提的行為表現,基於教師法對教師工作與生活的保障,只要教師能夠道歉改過、賠償損失且連續三年不再犯,仍然可以續聘
(C)教師若有小立與小優所提的行為表現,依教師法可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教師若有小香所提的行為表現,則需強制其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訓練與輔導,並提出改善計畫,但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D)教師若有小立、小香與小優三人所提的行為表現,依教師法皆可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719
統計:A(485),B(25),C(126),D(178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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