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者,得再聘之,其再聘至多以幾次為限?
(A)至多以一次為限
(B)至多以二次為限
(C)至多以三次為限
(D)至多以四次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8954
統計:A(36),B(220),C(47),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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