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補稅之處分(有繳款書)如有不服,應如何處理?
(A)發現時提出復查
(B)於繳納期間內申請復查
(C)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0 天內申請復查
(D)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翌日起算 30 天內申請復查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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