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根據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沿海國可主張從基線起算不能超過 24 浬寬度之「鄰接區」(contiguous zones),賦予沿海國有限之權利。然此制度並非新創,請論述有關鄰接區之法律性質與其演進,以及沿海國在領海所得行使之權利。(25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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