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桃園一名許姓婦人,婚後與丈夫育有2子,但次子過世多年,該名婦人在生前預立遺囑,將50多筆地,數千萬元財產權留給孫子。婦人之長子因未得財產,而向(甲)訴請分配遺產,(甲)在審理時,許姓婦人的孫子(次子的兒子)表示:「祖母生前曾說過,伯父時常對他出言辱罵。」因此老婦人生前特別立下遺囑「兒子對我十分苛刻、不行孝道,時常對我口出惡言、辱罵…本人願將所有財產指定由孫子取得」。(乙)認定,此預立遺囑內容真實,且為許姓婦人本意,判決兒子無法繼承母親留下的財產。請問:上文敘述之甲、乙分別為以下何者?
(A)甲:警察局 乙:警察
(B) 甲:社會局乙:社工
(C) 甲:法院 乙:法官
(D) 甲:法院 乙:社工。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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