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於被訴放火罪之二審審理程序中選任丁、戊二位辯護人,二審法院於調查證據時分別請丁、戊二人表示意見,卻於辯論時僅於丁陳述辯護意旨後,即行諭知辯論終結。戊單獨以辯護人名義提起第三審上訴,是否有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4637
統計:A(5),B(2),C(58),D(26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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