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下列何者非為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所應記載之事項?
(A)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名稱及其存續期間
(B)受託機構之義務及責任
(C)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基本方針、範圍及投資策略
(D)各種種類或期間之受益證券,其內容、受償順位及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5
統計:A(0),B(6),C(0),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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