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甲任職於高雄市某貿易公司,為照顧二歲的女兒申請留職停薪一年。一年期滿後,甲向公司申請復職遭拒。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配偶若有工作,該公司可拒絕甲之復職
(B)若經主管機關同意,該公司得以任何原因拒絕甲之復職
(C)雇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絕受僱者復職,該公司之行為已違法
(D)該公司若依法變更組織,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得拒絕甲之復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7321
統計:A(67),B(98),C(1864),D(389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工作平等法12條規定、釋字第 485 號、性別公作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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