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兒童、少年不得超時、非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導致有害身心健康,情節嚴重者,父母、監護人可處 1 至 5 萬元罰鍰。」請問政府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目的是要父母或監護人負起哪些家庭功能的責任?
(A)生育功能與教育功能
(B)教育功能與經濟功能
(C)教育功能及保護與照顧功能
(D)經濟功能及保護與照顧功能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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