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3.( ) 營業人一統公司與新加坡K公司所委派之律師本年7月20日於台北市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一統公司付50萬美金買入K公司位於新加坡之一棟辦公大樓。此項交易行為,應否課徵營業稅?
(A)其買賣契約於境內簽訂,應依加值計稅方式計算銷項稅額
(B)該不動產位於新加坡,依稅法規定,非營業稅課稅範圍
(C)應依總額計稅方式計算其應納營業稅額
(D)其買賣契約於境內簽訂,應依加值計稅方式計算銷項稅額。但可適用零稅率。〈營4〉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6768
統計:A(13),B(134),C(12),D(1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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