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4 機關辦理電腦設備及維護,其中電腦設備約佔總價七成,維護費用(含軟體、硬體)約佔總價三成,得標廠商將硬體維護部分交由別家公司代為履行,屬轉包情形。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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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由採購評選委員會為之。但本委員會仍應於招標前成立。(A)O(B)X
- 25 機關辦理評選,對於評選項目及子項之計分,不得以部分或全部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內容為計分基準。(A)O(B)X
- 273 機關辦理財物採購,招標文件雖未規定允許廠商提出替代方案,一投標廠商得就同一採購提供二種樣品並分報二種價格,供機關自行選擇。(A)O(B)X
- 6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於評選出優勝廠商或最有利標後,應予解密;其經評選而無法評選出優勝廠商或最有利標致廢標者,亦同。(A)O(B)X
- 15 機關辦理評選,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及格分數為70分,並規定過半數出席評選委員評定總分未達70分者,為不合格廠商。(A)O(B)X
- 272 非以現成財物供應之財物採購,得標廠商以其他廠商履行契約,屬轉包行為。(A)O(B)X
- 5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於評選出優勝廠商或最有利標後,應予解密;惟其經評選而無法評選出優勝廠商或最有利標致廢標者,應予保密。(A)O(B)X
- 271 機關辦理委託研究發展,其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應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及「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規定辦理。(A)O(B)X
- 270 為利廠商繳納及轉帳作業,押標金金額與履約保證金金額,應劃一標準。(A)O(B)X
- 260 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其依據為機關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0條之規定。(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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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機關辦理評選,將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列為評選項目者,其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A)O(B)X
- 17 機關辦理評選,對於評選項目及子項之計分,招標文件不得載明扣分機制。(A)O(B)X
- 8 甲以自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向機關舉薦為評選委員,經機關評估無利益衝突後得遴選為採購評選委員。(A)O(B)X
- 275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之後續邀標方式應逐一函邀,不須公告為之。(A)O(B)X
- 36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者,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規定,無須再報經上級機關核准。(A)O(B)X
- 27 機關辦理評選,將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列為評選項目者,其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A)O(B)X
- 18 機關辦理評選,對於評選項目及子項之計分,招標文件得載明扣分機制。(A)O(B)X
- 9 甲以自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向機關舉薦為評選委員,縱使機關評估無利益衝突,仍不得遴選為採購評選委員。(A)O(B)X
- 276 現行財產保險商品多屬定型化契約,故機關辦理保險採購非屬專業服務,不得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開評選方式擇優勝廠商採限制性招標。(A)O(B)X
- 37 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為之。但本委員會仍應於開標前成立。(A)O(B)X
- 28 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且價格納入評比者,價格所占全部評選項目之權重,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且不得逾百分之五十。(A)O(B)X
- 19 不同廠商履約結果,於商業條款之履行有差異者,不得認定為異質之採購。(A)O(B)X
- 10 機關辦理不同之採購案,應不得遴聘相同之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A)O(B)X
- ( ) 修憲後,省不具地方自治團體的性質,成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並將省主席改為「省長」,省諮議員改為「省議員」,皆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A)O(B)X
- 38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應於確定優勝廠商後,再開啟該廠商之標價封辦理議價。如須訂定底價,於參考議價廠商之報價後訂定之。(A)O(B)X
- 29 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且價格納入評比者,價格所占全部評選項目之權重,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且不得逾百分之五十。(A)O(B)X
- 20 不同廠商履約結果,於商業條款之履行有差異者,得認定為異質之採購。(A)O(B)X
- 11 機關辦理不同之採購案,遴聘相同之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尚無違反採購法。(A)O(B)X
- 2 機關採總評分法評選最有利標者,總評分最高之廠商,有2家以上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得依招標文件規定對總評分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1次,以總評分最高者決標。綜合評選後之總評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 39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廠商提出之報價,應納入評選,不得於確定優勝廠商後,再開啟該廠商之標價封辦理議價。如須訂定底價,於開標後議價前參考議價廠商之報價訂
- 30 採購評選委員會之正、副召集人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者,應由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任之。(A)O(B)X
- 21 採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該審查以投標廠商資格條件為限。(A)O(B)X
- 12 為落實行政院以政策工具鼓勵企業加薪之施政目標,機關採評選方式辦理採購,其招標文件之評選(審)項目及評審標準,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及其配分。(A)O(B)X
- 3 機關依採購法第94條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遴選外聘評選委員,以主管機關建置之專家學者建議名單之資料庫名單為限,簽報及核定,均受該建議名單之限制。(A)O(B)X
- 40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採行協商措施者,開標、投標、審標程序及內容均應予保密,且原招標文件已標示得更改項目之內容,始得納入協商。上開所稱審標,不包括評選及洽個別廠商協商。(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