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男與乙女於民國 82 年結婚,7 年之後夫妻吵架衍生下列事端:89 年 8 月間甲擅蓋乙印章於離婚協議書,並盜刻岳父母印章蓋在證人欄,並持以辦妥離婚登記完畢;9 月間甲與丙女在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公證結婚,但未為結婚登記;11 月間甲與乙復合,乃又去辦妥結婚登記。從此甲瞞著乙、丙大享齊人之福,乙直到 98 年間才經由 LINE 發現甲與丙在外同居生子,一怒狀告甲、丙涉嫌妨害婚姻及家庭。問當事人間婚姻關係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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