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為裝修 A 屋,請乙為其規劃發包監工等各項事宜,並約定 6 個月完工。然乙卻因人手不足,而拖延完工將近半年。完工後卻造成甲的樓下鄰居丙之天花板漏水,導致丙向甲求償新臺幣 100 萬元。試問,甲得向乙為何種損害賠償之主張?(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9244
統計:A(7),B(27),C(2),D(40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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