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據報載:「許姓男子去年駕車經過桃園龜山一路與文化三路口,以時速20公里速度撞上鳴笛經過的救護車,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認爲他聽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1年,雖然許男打行政訴訟喊冤「視線被擋住」才肇事,但★仍認為他故意不禮讓,日前判他敗訴,可上訴。」根據此則新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許姓男子上訴所得之利益未超過150萬元,所以不得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B)許姓男子所提的行政訴訟是由普通法院所管轄,採三級三審制
(C)根據此案件判斷,★應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D)畫雙底線處「可上訴」表示許姓男子對判決不服,可往上個層級,到最高行政法院提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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