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我國《憲法》在立法委員選舉中對於「婦女保障名額」以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當選名單中女性比例不得小於二分之一之制度予以保障。上述作法的意義為何?
(A)用合理的差別待遇落實「實質平等」 
(B)要提升我國的國際聲望 
(C)剝奪民眾參政權的作法 
(D)要提高我國的經貿地位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