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乙住所地在 A 地、丙住所地在 B 地,乙、丙二人間有僱傭關係,乙為僱用人,丙為受僱人。某日,丙在 C 地乙所承攬工程之工地中,因執行職務行為,致甲受傷並受有損害。甲遂於 A 地地方法院對乙、丙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共同訴訟。乙經通知到庭後逕為言詞辯論,丙則抗辯 A 地地方法院無管轄權而拒絕辯論。試問:A 地受訴法院就本件訴訟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3289
統計:A(282),B(42),C(1876),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社會權—生存權、工作權、受教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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