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取得對乙本票裁定新台幣(下同)100 萬元之執行名義後,發現乙在丙公司任職,每月有 12 萬元之薪資,乃以上開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該薪資債權。執行法院爰發扣押命令,執行該薪資債權,乙及丙公司均未異議,執行法院詢問甲之意見後,乃核發收取命令,將乙每月薪資三分之一計 4 萬元,由甲按月收取。嗣因乙另欠台北市國稅局稅款 50 萬元及滯納金 5 萬元,受理之台北行政執行處於發現乙之薪資債權被執行後,乃發函將乙欠稅案件移送執行法院合併辦理。請附理由析論下列各問題:(25 分)
⑴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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