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下列關於 2019 年 12 月 17 日立法院為因應兩公約之要求,修正刑事訴訟法關於受拘提或逮捕之程序保障規定的敘述,何者為非?
(A)不經傳喚逕行拘提,不必符合比例原則(修正條文第 76 條)
(B)逕行拘提犯罪嫌疑人時,應即告知本人及其家屬得選任辯護人到場(修正條文第 88 條之 1)
(C)執行拘提或逮捕時,應當場告知相關原因及權利事項,並以書面通知相關原因(修正條文第 89 條)
(D)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而使用戒具時,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修正條文第 89 條之 1)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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