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25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學者或專家列席,協助評選。第94條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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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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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2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以限制性招標辦理者,應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第105條(A)O(B)X
- 1065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者,不得擔任採購單位主管。第95條(A)O(B)X
- 47 採購審議委員會得命調解當事人接受調解建議。(A)O(B)X
- 55 機關依採購法第42條第1項辦理分段開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僅就資格投標者,以選擇性招標為限。 (B)辦理1次投標分段開標,其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不得發還。 (C)未通過前一階段審標之投標
- 1130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務機關間之勞務採購,得不適用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第105條(A)O(B)X
- 50 業務單位承辦人員並無參加開標,雖有規劃訂定招標文件,仍不適用採購人員倫理準則。(A)O(B)X
- 1024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開會時,評選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以外之人員,不得列席。第94條(A)O(B)X
- 93 採複數決標之方式,其每一次決標及不同標的或底價之項目,刊登於最後一次決標公告。(A)O(B)X
- 1064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採購專業人員辭職後5年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者,仍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第95條(A)O(B)X
- 46 招標機關處理異議為不受理之決定後,仍得評估其事由,於認為異議有理由時,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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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機關如不同意調解委員所提出之調解建議,無需上級機關核定。(A)O(B)X
- 1066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採購單位主管人員及非主管人員宜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第95條(A)O(B)X
- 1026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總出席人數不得少於5人,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第94條(A)O(B)X
- 1067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得予保留;如辭職至民間廠商任職再回任,其資格不予保留。第95條(A)O(B)X
- 1068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得予保留。 採購專業人員辭職後至民間廠商任職再回任,於3年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者,仍具採購專業
- 1027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2人且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三分之一。第94條(A)O(B)X
- 49 機關如不同意調解委員所提出之調解建議,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及廠商說明理由。(A)O(B)X
- 57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辦理採購,得擇定之基本資格? (A)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 (B)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C)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D)廠商之受雇人具有專門技
- 1133 機關依採購法1051項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且其核准文件應記載採購法招標及決標規定中不適用之文,未記載者,仍應適用採購法之
- 1069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機關採購專業人員以專任為原則,2年輪調一次。第95條(A)O(B)X
- 1029 招標機關未能自工程會建立之名單覓得適當評選委員人選,而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請其他單位薦派者(即僅選定參與單位,人選由該單位薦派),尚無不可,但仍應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之規定辦
- 1028 招標機關應優先自工程會建立之名單遴聘採購評選委員,未能自該名單中遴聘委員者,得敘明理由後,另行遴聘。第94條(A)O(B)X
- 58 機關依採購法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開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底價應予公開。 (B)廠商之企劃書,決標後得免予保密。 (C)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予保密。 (D)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
- 1030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如有就該評選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應請假迴避。第94條(A)O(B)X
- 1031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如有就該評選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應即辭職或解聘,不得辦理評選。第94條(A)O(B)X
- 50 申訴應具申訴書,惟異議得以言詞向機關提出。(A)O(B)X
- 1134 機關依採購法1051項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且其核准文件應記載採購法招標及決標規定中不適用之文,未記載者,仍應適用
- 59 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採購法第33條之規定: (A)機關不得指定以郵政信箱為唯一之投標送達場所。 (B)投標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C)廠商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並以釘書針封裝,
- 1032 機關辦理評選,如係因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後之委員總額未達採購法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時,得免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第94條(A)O(B)X
- 1135 機關依採購法1051項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不及與廠商簽訂契約者,應先有口頭協議。第105條(A)O(B)X
- 1070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機關採購專業人員以專任為原則,並應避免頻繁異動。第95條(A)O(B)X
- 1033 機關辦理評選,如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後其委員總額不符合採購法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時,應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第94條(A)O(B)X
- 1034 中央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委託資訊服務,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
- 60 有關押標金保證金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查核金額以上之勞務採購,招標文件明定免收押標金,並無不可。 (B)廠商以郵政匯票繳納押標金,並無不可。 (C)以議價方式辦理之財物採購,招標文件明
- 1071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其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應由採購專業人員承辦或經採購專業人員審核、協辦或會辦。第9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