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98年公告之特殊教育法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的適用年級與對象規定為:
(A)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之特殊教育學生
(B)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
(C)高等教育階段以下各教育階段之特殊教育學生
(D)高等教育階段以下各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821
統計:A(186),B(866),C(73),D(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教法第10、35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基準(修改條文)、支持性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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