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某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37 條規定,發函通知甲民宿經營者,擬進入其所經營之民宿設施實施檢查,但為甲所拒絕。試問:主管機關於此一情形,得否依行政執行法第 3 章「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或第 4 章「即時強制」等相關規定,強制進入檢查?(25 分) 
 參考條文  發展觀光條例第 37 條  主管機關對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之經營管理、營業設施,得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檢查,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第 54 條第 3 項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檢查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1667
統計:A(10),B(16),C(114),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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