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A 食品公司於民國(下同)105 年 1 月 1 日起,以 A 食品公司為被保險人,向 B 保險公司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甲於 105 年 6 月 1 日購買 A 食品公司生產之食品,食用後上吐下瀉,乃住院治療。經查明 A 食品公司生產之食品,係使用原料供應商 C 惡意添加不合格之原物料所製成。甲遂於 105 年6 月 20 日向 A 食品公司之董事長乙請求賠償新臺幣(下同)30 萬元,乙代表 A 食品公司對甲為賠償後,遂向 B 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理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對甲給付 30 萬元後,乙對 B 保險公司始生 30 萬元之保險金給付請求權
(B)B 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 30 萬元予乙後,得向原料供應商 C 代位行使 A 食品公司對於供應商 C 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C)本案雖因原料供應商 C 惡意添加不合格之原物料所致,但 B 保險公司仍不得依保險法第 29 條第 2 項主張不負保險金給付之責
(D)B 保險公司無須給付保險金 30 萬元予乙,因該產品責任險之被保險人為 A 食品公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0),B(0),C(2),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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