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架構下,已經給予沿海國在 200 浬之專屬經濟海域上享有對於生物性資源之養護與管理之主權權利,亦即對於魚資源之保護以及防止魚資源之枯竭,沿海國已經被賦予立法管轄權與執行管轄權。既然如此,何以還需要各國再以國際法上之漁業協定來保護魚種?(15 分)何謂溯河產卵之魚種?(5 分)試舉一國際漁業協定說明之。(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8571
統計:A(109),B(1),C(3),D(2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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