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住所地在台北市大安區之某甲簽發A銀行B分行(台北市中正區)為付款人之支票一紙經住所地在台北市之某乙背書後交付予住所地在高雄市前鎮區之某丙,則某丙之付款提示期限為:
(A)二天
(B)七天
(C)十五天
(D)二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3832
統計:A(3),B(195),C(111),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支票一提示期限、票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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