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乙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戊、己。嗣甲因病死亡,遺有財產 330 萬元,甲生前因乙營業贈與 30 萬元,因丙分居贈與 120 萬元,因丁結婚贈與 100 萬元,因戊出國留學贈與 80 萬元,己欠甲借款 20 萬元未還。有關乙、丙、丁、戊、己之實際繼承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丁、戊、己實際繼承額各為 120 萬元
(B)乙、丙、丁、戊、己實際繼承額各為 136 萬元
(C)乙、丙、丁、戊、己實際繼承額依序為 90 萬元、0 元、20 萬元、120 萬元、100 萬元
(D)乙、丙、丁、戊、己實際繼承額依序為 106 萬元、16 萬元、36 萬元、56 萬元、116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3265
統計:A(3),B(1),C(65),D(1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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